首页 请家教 做家教 学员查找 教员查找 教育资讯 家长校园 教学方法 试题下载 成功案例 关于我们 在线留言 注册 登陆
热点推荐
适度游戏,“勇哥”一句话促游戏迷考上厦大
妈妈,我想对你说(厦大家教心理专文)
2013年9月《开学第一课》观后感-开始
教育资讯 教学方法 中考 高考 精选模拟 家长校园
注册 登陆
厦大家教 > 厦大资讯 > 正文
福建取消师范生跨行就业补偿费
   2013-1-26 16:23:47     厦大家教

本报讯(记者 龙超凡)记者近日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今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在服务期限内跨系统就业缴纳的培养补偿费。

此前,福建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到非教育系统就业的,应按福建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相关规定,缴纳培养补偿费每人4000元。据了解,福建省所有在校师范生,均可享受“师范专业三等奖学金”,每月84元,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4年共可享受3360元。

从2001年起,师范专业毕业生已取消计划分配,新教师补充须经全省统一的公开招聘考试,因此该省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取消缴纳培养补偿费。

版权声明:以上关于福建取消师范生跨行就业补偿费的文章内容属于厦大家教纯公益完全免除中介费,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请点击这里联系我们
分享到:
 
版权归厦大家教网所有 copyright 2009-2015
咨询热线: 0592-2190400 张老师